
2026年江西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实施办法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管理工作,切实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9号)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的受理、办理等管理工作,适用本实施办法。本实施办法所称社会保险基金
江西省职称考核认定办法2026最新第一条为规范职称考核认定工作,根据国家职称制度改革要求和《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江西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赣人社规〔2022〕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职称考核认定是指由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普通大中专院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表现情况,进行考核评议后认定相应职称,是一种简化
2026年安徽省特级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根据原国家教委、人事部、财政部颁发的《特级教师评选规定》(教人〔1993〕38号)和《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皖发〔2018〕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教师队伍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特级教师是为了表彰特别优秀的中小学教师而特设的一种既具先
2026年安徽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规范公安机关办理特种行业审批、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行为,促进特种行业健康发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安徽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特种行业,是指《安徽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所规定的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旅馆业、公章
2026年安徽省有组织犯罪举报奖励办法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斗争积极性,鼓励公民提供有组织犯罪线索,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有组织犯罪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组织实施的犯罪。恶
2026年安徽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省婚姻登记规范化管理,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婚姻家庭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及相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范。第二条全省婚姻登记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民政部文件及本规范,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婚姻登记工作。第二章婚姻登记机关第三条婚姻登记机关是依法履行
安徽省用水权交易管理实施办法2026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用水权市场化交易,规范用水权交易行为,促进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优化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推进用水权改革的指导意见》《用水权交易管理规则(试行)》《安徽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的用水权交易及
2026年安徽省用水权初始分配管理办法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完善用水权初始分配制度,明晰水权归属,培育水权交易市场,提升水资源优化配置和集约节约安全利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地下水管理条例》《水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和《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推进用水权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开展用水权初始分
浙江省农村供水保障办法2026最新(2023年12月13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400号公布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农村供水管理,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浙江省水资源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农村供水、用水以及相关管理和保
2026年浙江省噪声污染防治办法最新(2026年1月6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413号公布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防治噪声污染,保障人民健康,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维护社会和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建设美丽浙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噪声污染的防治。本办法所称噪声,是指在
2023年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最新版【全文】(2003年9月5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加强养犬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应当遵守本规定。第三条本市对养犬实行严格管理、限管结合的方针,政府部门执法,基层组织参
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2023修正【全文】(2017年9月29日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21年7月30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物业管理区域及设施第三章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第四章物业服务企业第五章物业管理与服务第六章物业的使用和维护第七章监督
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2023修订【全文】(2012年3月29日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21年9月29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物业服务区域及设施第三章业主、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第一节业主第二节业主大会第三节业主委员会第四章物业服务人第五章物业服务第六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第七章监督管理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
河北省退役士兵安置办法最新版【全文】(2014年1月2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4〕第3号公布根据2022年1月9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22〕第1号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保障退役士兵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退役士兵,是指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规定退出现
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2(2003年1月16日辽宁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4年6月30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6年1月13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4年9月26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
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2022年新法规(2020年3月27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物业管理区域第三章前期物业第四章业主、业主组织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第一节业主和业主大会第二节业主委员会第三节物业管理委员会第五章物业服务第六章物业的使用和维护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构建党建引领社区治理框架下的物业管理体系,建设和谐宜居社区,规范物业管理
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2022最新(2017年1月23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19号公布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村住房建设和管理,提高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增强农村住房抗震设防和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农村村民在集体土地
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2022(2003年9月5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加强养犬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应当遵守本规定。第三条本市对养犬实行严格管理、限管结合的方针,政府部门执法,基层组织参与管理,社会公众
2023年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最新版(2009年5月21日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2019年11月29日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修订根据2021年5月27日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等四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物业管理区域第三章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第四章前期物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