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的履行期,企业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员工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主张经济补偿,若不解除劳动合同则通常仅能要求补缴社保,无法获得经济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如下:
1、常规补偿标准:按员工在企业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工作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支付1个月工资;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是员工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其中包含试用期工资;若员工工作时长不足12个月,就按实际工作月份的平均工资核算。例如员工试用期3个月后,因企业未缴社保离职,其试用期月均工资5000元,企业需支付半个月工资即2500元作为经济补偿。
2、特殊情况限制:若员工月工资高于厦门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经济补偿的标准按厦门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计算,且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此外,除了经济补偿,员工还可要求企业补缴试用期内的社保。若因未缴社保导致员工无法享受医保报销、工伤待遇等实际损失,企业还需赔偿这部分对应的损失金额,比如工伤医疗费中社保应报销的部分,需由企业全额承担。
试用期未缴纳社保属于违法行为,员工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社保经办机构或拨打12333热线进行投诉。以下是具体指引。
根据中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必须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缴费。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公司不得以“尚未转正”“双方协商不缴”等理由拒绝缴纳社保。若企业违反规定,员工有权依法维权。
一、投诉渠道与方式
你可以通过以下几种主要途径投诉公司未在试用期缴纳社保:
| 投诉方式 | 具体操作 | 优势 |
|---|---|---|
| 拨打12333热线 | 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热线,提供咨询与举报受理 | 快速便捷,无需出门 |
| 前往劳动监察大队 | 到公司所在地的区/县人社局下属劳动监察部门提交书面材料 | 可现场跟进处理进度 |
| 向社保经办机构投诉 | 向当地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如社保局)反映问题,要求责令补缴 | 直接对接社保系统,效率高 |
| 申请劳动仲裁 | 若涉及经济补偿或其他争议,可直接申请仲裁 | 法律效力强,可一并主张多项权益 |
注意:上述方法无固定先后顺序,劳动者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甚至可跳过协商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二、投诉所需准备材料
为提高投诉成功率,请提前准备好以下证据材料:
劳动合同或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文件(如录用通知、邮件)
工资支付记录(银行流水、工资条)
考勤记录、工作证、工牌等身份证明
社保缴费记录(显示未缴纳)
其他同事的证言(如有)
确保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虚假材料可能影响处理结果甚至承担法律责任。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员工可依据法律规定主张被迫离职,不过要排除试用期未满30日等特殊情形,具体如下:
1、符合被迫离职的情形: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这种解除本质就是被迫离职。而《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需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职工办理社保登记,试用期属于用工期间,并非社保缴纳的“豁免期”。所以当试用期超过30日,用人单位仍未办理社保登记,或已登记却未实际缴费时,员工以此为由提出离职,就符合被迫离职的法定条件,还可同时主张经济补偿。比如员工试用期入职40天,公司始终未缴纳社保,员工书面告知公司因未缴社保解除劳动关系,就属于合法的被迫离职。
2、难以主张被迫离职的情形:若试用期未满30日,此时还在用人单位办理社保登记的法定时限内,员工仅以此为由提出被迫离职,通常无法直接获得经济补偿,难以被认定为法律意义上的被迫离职。但即便如此,用人单位在法定期限届满后,仍需为员工补缴试用期内的社保。
3、关键注意事项:员工以未缴社保主张被迫离职时,务必以书面形式明确告知用人单位离职原因是“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保留好书面通知、快递签收记录等证据。若离职申请中写的是“个人原因”等无关理由,后续主张被迫离职及经济补偿时,很可能因证据不足不被仲裁委或法院支持。
试用期未缴纳社保的追诉有效期,因维权方式不同而有差异,具体可分为行政投诉、劳动仲裁、民事诉讼三种情形,以下是详细说明:
1、行政投诉:2年追诉期: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劳动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用人单位试用期未缴社保的,需在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2年内提出。若该未缴社保的违法行为处于持续状态(比如试用期结束后公司仍未补缴),则从违法行为终止之日起计算2年追诉期,超过该期限行政部门可能不再查处。
2、劳动仲裁:1年时效,特殊情况除外: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针对试用期未缴社保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为1年,从劳动者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社保权益被侵害之日起算。若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主张补缴社保,不受此1年时效限制;若劳动关系已经终止,需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仲裁申请,否则可能丧失胜诉权。
3、民事诉讼:补缴无明确时效,赔偿需3年时效:若通过民事诉讼主张权利,情况分为两类。一是要求补缴社保,司法实践中通常认为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该义务不因时间推移而免除,因此补缴社保的请求一般无明确时效限制;二是因未缴社保导致医疗费无法报销、生育津贴无法领取等实际经济损失,主张赔偿时适用《民法典》的3年诉讼时效,从劳动者知道或应当知道经济损失发生之日起计算。
虽然社保补缴在法律层面多无严格时效限制或时效较长,但建议劳动者发现权益受损后尽快维权,避免因企业注销、证据丢失等客观原因增加维权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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